广东: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01-28 18:23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

四、各类企业、学校及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和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