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租房新政:个人出租住房2022年前免征税

中国新闻网  2019-12-12 14:57

[摘要] 记者12月11日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

记者12月11日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发展住房租赁衍生服务机构。

正在建设的小区住房。(资料图)正在建设的小区住房。(资料图)《意见》提出,要支持建设各类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和租赁型集体宿舍,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存量住房。试点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根据《意见》,成都市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消费,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扩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将现行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政策,扩大到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并对经批准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比照适用。纳入名录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征收率降低为3%。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

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交易服务平台;推行合同网签备案。同时,严禁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自办金融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租房违规加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与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无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合作开展个人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严厉打击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非法群租、暴力驱逐承租人、发布虚假房源、合同欺诈、垄断房源、哄抬租金、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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