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地价:南京“摇号”、苏州“猜平均价”

新闻晨报  2016-08-12 18:38

[摘要] 预期中的苏州、南京楼市调控新政昨日如约落地,限贷和地价管控方面两地如出一辙,苏州还提出了预售价格、限制外地人买房、公积金政策等全方位调控新政。

预期中的苏州、南京楼市调控新政昨日如约落地,限贷和地价管控方面两地如出一辙,苏州还提出了预售价格、限制外地人买房、公积金政策等全方位调控新政。

新政都将于8月12日正式落地,两地相关楼市调控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调控力度,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和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土拍政策的调整相对有力,提高了开发商拿地的门槛,这也是南京首次提出“现房销售”概念,表明政府部门希望在规范土拍秩序的同时遏制“地王”频出的现象。但土拍规则改变,对土地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预期的效果仍有待观察。

限贷: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到5成

在调整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南京的限贷比例更严格,苏州强调“三套”停贷。

南京新政规定,一是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苏州新政规定,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南京没有提三套限贷,是因为南京三套原本就不能贷款,所以并没有重复。”专家表示。

房价:苏州限制开发商捂盘乱涨价

在限贷和土地价格管控的基础上,此次苏州还从多个角度控制房价上涨。

限制外地人买房,苏州新政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

限制开发商涨价,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改建为住房租赁

地价:超过一定标准均需现房销售

在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方面,南京通过高限价配合现房销售以及摇号方式来管控,而苏州则通过指导价配合现房销售和平均价投标来防止高地价。

南京新政规定: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竞价所产生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二是当网上竞价达到一定比例时,调整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其中当网上竞价达到高限价80%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当网上竞价达到高限价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当网上竞价达到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并在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采取该做法,主要目的是既要防止产生新的高价地,控制地价过快上涨,同时又加大土地市场供应,对缓解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起到积极作用。

苏州新政规定,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的,中止网上竞价,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进行竞价,在一次报价出让环节,按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与限贷相比,两地土地价格的管控更加严厉。“比如苏州在‘加大土地市场供应’的表述上,富有实质性的一个政策内容是住宅用地供应需要超过70%,这相当于给房企和购房者一个定心丸——后续住宅供应会陆续跟进,购房者不必恐慌。”专家表示,在苏州,3个月内如果没有100%的土地出让金的准备,那就不能拿地。

[专家观点]

二线城市开启“去资产泡沫”

“尽管苏州和南京对土拍市场有过调控手段,但过于温和,并没有起到预期效果。”分析师表示,这次政策出台可以说意料之中。从时间节点来看,正好处于“金九银十”当口,给过热的楼市降温,以防市场出现失控风险。这两个城市同时出台调控文件,某种程度来看,抑制资金流向晚出政策的城市,抑制投资投机力量。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南京楼市新政首付调整力度较小,增加了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购房成本,但无法有效遏制投资性需求。轻微的需求端调控,很难改变南京当前“一房难求”的局面。

“苏州调控力度上比南京稍大些,不过外地人限购的门槛不是很高,只要提供1年社保,从苏州购房客群比例来看,本地客占7成以上,交易量出现大幅回落的可能性不高,体现地方政府对楼市的呵护。”该分析人士表示。

苏州、南京新政落地,意味着二线城市“去资产泡沫”的序幕已经开启。从近期房价上涨的表现来看,未来有10来个二线城市或模仿南京和苏州的政策,包括:天津、济南、郑州、武汉、合肥、杭州、南昌、福州、厦门、昆山、廊坊和惠州。此类城市后续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或在收紧外地人限购政策、收紧二套房购房政策、提高银行信贷利率等政策方面做组合拳。从房价抑制角度来看,房价上涨态势会趋缓。

但业内人士认为,近期上海继续出台调控政策的可能性不高,“3·25”政策落地还不到半年,从历史调控来看,半年之内连下两道调控令的情况并不多。由于这一轮楼市走强是从土地市场开始的,所以不排除对土拍市场加强监管力度。其次,从“去杠杆”的角度,可能对今后信贷方面管控会比现在严格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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