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频繁"自荐"业主不堪"轰炸"投诉无门
长江日报 2011-12-13 10:41
[摘要] “张先生,您好,您的房子马上要交付了,不知道何时装修?我们公司为您准备了……”昨日,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居民张先生又收到一家装修公司的“毛遂自荐”电话。
“张先生,您好,您的房子马上要交付了,不知道何时装修?我们公司为您准备了……”昨日,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居民张先生又收到一家装修公司的“毛遂自荐”电话。
据悉,张先生曾致电该楼盘售楼部,对方称为业主资料保密是他们的基本原则,绝不会将业主信息泄露出去。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回称自己是普通员工,对张先生手机号码从何而来并不知情。另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则称,他们是从有关中介信息机构花钱买的。至于是何机构,对方称是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个人信息到底被谁‘出卖’了?”张先生提出质疑。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彭刚律师说,若有单位或个人故意泄露业主信息,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业主不堪遭受装修公司电话“骚扰”,可考虑保留有关证据并报警。(记者王刚实习生赵晓芳孟秀莹)
占压规划道路等九种违法情况,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昨日(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石市将出台《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办法》,以严格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办法指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压占规划道路的;压占各类管线及其维护地带的;占用高压供电走廊的;占用河道、堤岸及其维护地带的;占用水源保护地带的;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园林、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地的;占用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用地的;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未经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期限和要求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等。
办法还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规划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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