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福建人,去年10月份在上海购买个二手房总价190万, 首付付4成给房东,剩下贷款,由于房东之前购买的时候也是按揭贷款, 还欠银行100多万,然后进行转按揭的, 就是我这边银行的贷款 放给房东银行的欠款,之前中介帮我去向银行贷款,由于上海这边银行对福建人贷款审批很紧,然后... 展开
本人福建人,去年10月份在上海购买个二手房总价190万, 首付付4成给房东,剩下贷款,由于房东之前购买的时候也是按揭贷款, 还欠银行100多万,然后进行转按揭的, 就是我这边银行的贷款 放给房东银行的欠款,之前中介帮我去向银行贷款,由于上海这边银行对福建人贷款审批很紧,然后房东他银行也是按揭的,每个月要还银行七八千的利息,,后面到3月10号左右才审批好,房东不乐意了,要我赔他银行欠款的利息,后面我想快点这事弄完就给了2万给他,,3月15号我去交税和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是资金监管,监管协议上写房产证要我这边的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后 房产证才能到我名下, 这个资金监管有个什么担保金93000要放进去后我这边的银行才给放款,但房东这个93000一直还没放进去,他理解错了 还以为93000放进去和银行的放款时间没关系,实际上93000要放进去后等待我这边银行放款, 然后他现在是怕93000放进去后,如果我这边银行放款时间很长的话,他每个月还给银行的利息要我帮他还,我肯定不帮他还了, 他这个月欠银行的款不还了,想问的是,如果他不还钱给银行,银行要把后面把房子进行拍卖,那后面会是怎么弄呢?他常年住在新加坡的,他有什么损失吗? 我呢?我损失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