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谢谢大家的支持
您好!谢谢您腾出宝贵的时间帮我提供一些专业的意见,事情是这样的: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处因为我公积金帐户在2013年7月份补缴一次,没有每个月按正常缴费至少1年,所以不肯批准贷款。我们公司以前都是按季度或半年一次性缴存公积金的,2013年10月份公积金处出台文件硬性要求每个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后,公司开始每个月正常缴存公积金... 展开
您好!谢谢您腾出宝贵的时间帮我提供一些专业的意见,事情是这样的: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处因为我公积金帐户在2013年7月份补缴一次,没有每个月按正常缴费至少1年,所以不肯批准贷款。我们公司以前都是按季度或半年一次性缴存公积金的,2013年10月份公积金处出台文件硬性要求每个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后,公司开始每个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所以从2013年7月份正常缴存开始到2014年6月份才正好一年,才能符合贷款条件,因此公积金建议6月份再来办理贷款,但是房地商那边坚持不肯延后交房时间,在4月份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就要发律师函,要我们转商贷或者发律师函让我退房赔偿违约金(商品房总价10%)。当初就是因为他们承诺可以公积金贷款才决定在那边买房的,如果转商贷的话,我们根本支付不起月供的。我们每个月工资都有扣除公积金部分,只是公司那边按季度或半年一次性补缴的。这种情况要我个人负全责么?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公积金那边和房地产两边都不退让,为什么要让我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人负全责呢?请专业人士提供一些中肯的建义,非常感谢! 收起
余韵天下|2015-04-22 14:2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