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及应付福利费
我的前任会计没有告诉我公司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年限,我试着用10年与5年核算,跟她的数字都差8-10元,请问车辆与微机等的折旧年限基本是多少呢?还有职工的福利费应该怎样提取比较好,累计折旧与福利费可以两月一起提吗?请指点,各位大侠.
其他答案
一、以前会计提取的折旧,可以继续按照他计算的折旧费提取。二、2008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提取。(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三、固定资产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四 展开
2008-06-25 18: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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