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缴纳违约金,因为我没有购房自己,草签合同都是他人代签,我们没有任何书面合同
我是一个普通的购房人,2012年年底和亲戚一起在老家武汉汉阳,湖北武汉世纪龙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汉阳龙阳一号楼盘观看,但当时限购的风声乍起,本来是买商业用房的,我就把自己的真实条件"非武汉户口且无当地社保和无纳税证明"告诉开发商,得到的回答是我有购房资格,并说汉阳为开发区,象我这样的购房人很多的,并于20... 展开
我是一个普通的购房人,2012年年底和亲戚一起在老家武汉汉阳,湖北武汉世纪龙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汉阳龙阳一号楼盘观看,但当时限购的风声乍起,本来是买商业用房的,我就把自己的真实条件"非武汉户口且无当地社保和无纳税证明"告诉开发商,得到的回答是我有购房资格,并说汉阳为开发区,象我这样的购房人很多的,并于2013年初催我认购并于2013年4月按他们说的外地人要交缴纳百分之六十的首付款近42万元,并于11月缴纳车库款十二万八千元,和车库半年的物业费。经过多次催办贷款合同,都被开发商让售楼部搪塞以各类借口推诿。在此期间开发商更换了售楼部的经营公司,我的后期完全没有服务保障了。2013年10月该楼盘都已经交房,我再次去售楼部找开发商,仍然说周总回常州未在,并要了我儿子的资料去看看,拖到2014年4月说我儿子有购房资格,并要强卖给我儿子。为此我也向武汉的政府12345热线打个两次电话,近一个月了,也没有结果,好不容易堵住开发商周总,再次要求退房款,他却恼羞成怒,用了我50多万达一年多,还叫嚣着如果退房要我赔偿!后来政策明确后我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格的,因为开发商不诚信与处处设陷,我二十周岁的儿子不肯与开发商签购房协议,难道开发商强迫我儿子买吗?目前我和儿子没有与开发商签署任何合同,只有开发商开具的收款税务发票和收据,开发商那里仅有他让人代签的草签合同,没有任何正式合同。我们维护自己权益,要求全款退房难道不该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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