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提前一年零3个月退房,该如何赔偿?
2014年5月19日与租房人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每个月1600元。租了不到一个月,嫌家具简单,嫌大床不好,书橱用不到。后双方于2014年6月29日谈妥,并约定补添家具家电,租金调整为2000元一个月,租期调整为两年。(注;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现在对方突然不租了,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我,是一周前我追缴房租时才告诉我。... 展开
2014年5月19日与租房人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每个月1600元。租了不到一个月,嫌家具简单,嫌大床不好,书橱用不到。后双方于2014年6月29日谈妥,并约定补添家具家电,租金调整为2000元一个月,租期调整为两年。(注;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现在对方突然不租了,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我,是一周前我追缴房租时才告诉我。另,房屋的次卧门很久以前就被损害,答应自己修理,却一直坏着。最近门厂的工人早已回家过年,想订门套也得等人家厂里的工人新年后上班才行,这势必影响我的房屋再次出租。我的困惑是,租房人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中途为买新家具家电,我就花了15000元?押金2000元与违约金2000元是一回事吗? 收起
依恋有梦|2015-04-20 15:0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