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后以买卖形式过户可以吗?
律师: 您好! 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为了孩子的读书问题,现在准备过户到我的名下,但老人家又担心以后老公对我不好,如果要离婚还要把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买的房子分走一半(因为我们身边的朋友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现在是未雨绸缪,想做个公证,只赠与我个人,不得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现在主要疑惑的是:我们做了公证,然后不以赠与方式过... 展开
律师: 您好! 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为了孩子的读书问题,现在准备过户到我的名下,但老人家又担心以后老公对我不好,如果要离婚还要把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买的房子分走一半(因为我们身边的朋友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现在是未雨绸缪,想做个公证,只赠与我个人,不得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现在主要疑惑的是:我们做了公证,然后不以赠与方式过户(我们已咨询清楚,真系亲属赠与的契税是3.1%,直系亲属之间买卖过户仅1%),而以买卖形式过户,如果以后离婚,对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吗?到时法院会不会认为我们当时虽然做了赠与公证,但是没有以赠与方式过户房产,认为我们少交了税,所以公证书无效呢? 收起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