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的房产在多年前拆迁,他们共有4个孩子(大女儿非亲生),拆迁之时,4姐妹商议,大女儿和二女儿不要房产和现金,40平方的房子由三儿子和四儿子平分. 由于两位老人和四儿子一起住,现有的80平方的房屋中有20平方的面积是从父母分得的.三儿子则从母亲那里获得了(按当时市价)20平方的现金.简而言之则是,三儿子获得了20平方折算... 展开
爷爷奶奶的房产在多年前拆迁,他们共有4个孩子(大女儿非亲生),拆迁之时,4姐妹商议,大女儿和二女儿不要房产和现金,40平方的房子由三儿子和四儿子平分. 由于两位老人和四儿子一起住,现有的80平方的房屋中有20平方的面积是从父母分得的.三儿子则从母亲那里获得了(按当时市价)20平方的现金.简而言之则是,三儿子获得了20平方折算成的现金,而四儿子没有将平方转换成现金.在拆迁购买新房之时,四儿子以父母的指标及20个平方面积加钱购置一套房屋(当时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四儿子由于没有多余的金钱购买第二套房屋,于是将自己的购房指标无偿给了大姐. 让她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得一套房屋,但当时房产证的名义是四弟的,于是大姐提议,让老人将那套房屋过户给四儿子,以便自己的那套房屋能让四弟将名义过户给自己.二姐曾在中间担保,若四弟将指标给大姐,大姐要付3万的感谢费.但之后大姐将房屋卖掉,获取利益.并且矢口否认曾获得弟弟的购房指标.3万感谢费一事也不了了之.两位老人一直由四儿子悉心照料,去年母亲中风两次,下半身至今无法动弹,四儿子辞职在家专职照顾母亲,其他三位儿女则以没有得到房屋平方为由,将照顾老人的责任全部推到四儿子一人身上.二女儿和三儿子一个月会来一~两次,大女儿则以腿脚不便为由全然不闻不问老人的情况.两位老人的存折和养老金都由三女儿保管,每月从父母的养老金中支给四儿子3200元作为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费用.并称存折是已中风的母亲委托她保管,却没有人能为她作证.对于老人百年之后四弟没有工作该如何养家糊口的问题却只字不提.如今,大女儿和二女儿见房价居高不下,想要四弟将20平方折成人民币大家平分.请问律师,房产证上是四儿子的名字,两位大姐要来争吵房屋20平方的归属权,四儿子是否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