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购买问题
看中一地段楼盘,刚开建;售楼处打出交3万可以优先选房并再优惠3万的政策。最后告知名额没了,我便花了1.2万转让费(总花了4.2万)买下优惠名额,并开具了收据盖了房地产公章。(以上法律效益是否明确?)近期售楼处电话告知,该楼盘全部由其他公司买完并销售,价格公布为3200(比喻,说是团购价,较低),让我们将之前的3万元转到现销售... 展开
看中一地段楼盘,刚开建;售楼处打出交3万可以优先选房并再优惠3万的政策。最后告知名额没了,我便花了1.2万转让费(总花了4.2万)买下优惠名额,并开具了收据盖了房地产公章。(以上法律效益是否明确?)近期售楼处电话告知,该楼盘全部由其他公司买完并销售,价格公布为3200(比喻,说是团购价,较低),让我们将之前的3万元转到现销售的排号金,方便开盘后选房。但如果转到现现销售的排号金,之前商定的优惠三万就没有了,而且我花的1.2万转让金就相当于白花了。当然我可以不转,但告知不转可以享受3万元优惠,但是房价是3900。请问这里销售的价格差异合理吗?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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