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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问题

欲在京购房,但本人为外地户口,无法购房,且女友名下有房,二次购房首付过高,故考虑以女友父亲名义贷款买房,首付等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婚后月供本人与女友共同承担,待房本发放后,再将房屋由女友父亲名下过户到我们名下,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做公证以规避风险?
待机_状态|2015-04-14 10: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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