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责任问题
您好,我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购买了红星美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是2014年8月底交的房,装修后于2014年11月份入住,装修过程中并没有动过地暖部分,装修后地暖打压正常,今年第一个采暖季正常采暖三个半月后即2015年3月6日楼下发现严重漏水问题(有录像),2015年3月5日供暖公司停暖一天,再次供暖与漏水在一个时间... 展开
您好,我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购买了红星美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是2014年8月底交的房,装修后于2014年11月份入住,装修过程中并没有动过地暖部分,装修后地暖打压正常,今年第一个采暖季正常采暖三个半月后即2015年3月6日楼下发现严重漏水问题(有录像),2015年3月5日供暖公司停暖一天,再次供暖与漏水在一个时间段内发生,我怀疑是由于地暖质量不合格,停暖供暖压力与温度发生变化导致管道漏水。但是物业以我不能证明是地暖管的质量问题为由,让我自己维修,待找出地暖管质量问题证据后再找他们。购房合同中地暖部分有两年的保修期,而且我这是正常使用非人为破坏出现的漏水问题,我认为维修应该全部由地产商负责。哪怕是找漏水原由,也应是地产商找,而不是业主。不知从法律角度看我应该怎么办? 收起
风★儿|2015-04-14 18:5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