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弟弟单位的优惠购房,当年为了让姐姐落户广州,所以在购房合同上添加了姐姐的名字。其后的贷款及还款人都是弟弟,姐姐实际上没有出过资金。房产共22万,其中首付6万,余下16万为弟弟公积金贷款。现在弟弟为了购房指标需要将此房出售,但是姐姐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1、弟弟能不能向法院申请房产份额确认(有姐姐手写签名的声明一张)2... 展开
房子是弟弟单位的优惠购房,当年为了让姐姐落户广州,所以在购房合同上添加了姐姐的名字。其后的贷款及还款人都是弟弟,姐姐实际上没有出过资金。房产共22万,其中首付6万,余下16万为弟弟公积金贷款。现在弟弟为了购房指标需要将此房出售,但是姐姐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1、弟弟能不能向法院申请房产份额确认(有姐姐手写签名的声明一张)2、此种情况弟弟可以占房产份额的多少?3、如果法院判平分房产,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姐姐再婚,名下有自己的房产)4、如果份额确认弟弟占房产份额超过2/3,弟弟可以自己出售房产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