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回,为何不能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其他答案
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此时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果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后,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的当月一并调整。 其实这位仁兄的提问不够完整,问题的前置条件没有设定,那样回答问题的面就非常广阔了,如果 展开
2010-11-01 02: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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