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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售后公房,产权人死亡的继承问题。

假若一间使用权房,承租人是高龄老人,同住人是其儿子、儿媳、孙子,总共是四个人。这四个人没有其他的住房。儿子和儿媳买下了产权,产权证姓名只有他们两人。另两个人,没有产权。假如,儿子和儿媳,死亡一个,或全死亡。那么按照第一顺序继承,高龄老人和孙子,是均分产权。但是,这样办。孙子觉得极不公平,因为老人与同住人一家的关系极恶,老人假... 展开
yuki0728|2015-03-25 10: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孟竹

可以自书遗嘱的,只是公证效力更高,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2015-03-25 11: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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