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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界定

好友和本人跟房东签有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由于好友考上公务员原因,故在合同履行半年时,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我方无故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提前告知房东并支付房东一个月押金作为赔偿。若房东实际损失大于押金的,应足额赔偿。现我方已经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但房东以春节前后房屋不容易出租为由,要扣我们两个月房租。后经沟通,要求... 展开
youmochong|2015-03-25 15: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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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押金,若实际损失大于一个月押金的,因足额赔偿。出租人对于自己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实际损失应当包括中介费和无法出租房子造成的损失。因你方已构成违约,无法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2015-03-25 15: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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