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9年10进行拆迁的。订定了拆迁协议,规定2011年4月回迁。结果2014年6月才开 始摇号回迁,但是现在 的回迁楼,没有任何证件,和我们当初的承诺也不一样,11层和17层的楼给盖成23层,但是,这些细节,并未写在合同内,请问我现在想维权,根本不想要他给我的上置产权换房,想以周边商品房的价格要求赔偿,并且承担相... 展开
你好,我是2009年10进行拆迁的。订定了拆迁协议,规定2011年4月回迁。结果2014年6月才开 始摇号回迁,但是现在 的回迁楼,没有任何证件,和我们当初的承诺也不一样,11层和17层的楼给盖成23层,但是,这些细节,并未写在合同内,请问我现在想维权,根本不想要他给我的上置产权换房,想以周边商品房的价格要求赔偿,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知道可否实,另外还有一个细节,当时我动迁时是平的楼——现在改成一个45平,一个90平的两套,合同里还涉及一个差价问题,这个差价具体应该怎么算,最初签合同时,置换的是45平和60平的房子,后 来政府打电话说没60平的要改成90平的,我们就改了,现在如果我想打官司,是申请135平的商品房还是另有什么说法呢,请赵律师从法律角度给解答一下,为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