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不公平,暴力拆迁
你好:我是昌吉市30小区被强制拆迁户,昌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2)143号征收补偿决定以及评估公司作出的宏昌(2011)房评字第00520号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没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制定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不合法问题,30号小区改造整体规划为经济商业性项目开发,楼房售价近5... 展开
你好:我是昌吉市30小区被强制拆迁户,昌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2)143号征收补偿决定以及评估公司作出的宏昌(2011)房评字第00520号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没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制定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不合法问题,30号小区改造整体规划为经济商业性项目开发,楼房售价近5000元㎡,而拆迁房屋每平方米赔偿3050元,土地每平方米540元,我家后院几代人居住的房子定性为简易砖木房,土木棚,赔偿按每平方米427元,200元计算,并且还有成新率65%,房下土地面积不计算,几代人住着都很宽敞的大院子,由于房子赔偿过低,土地面积不符(详情见评估报告),竟然赔偿260393元,买一套楼房都不够,严重侵害拆迁户利益,协商过程中,他们官商勾结,置百姓生命财产不顾,采取威胁,恐吓,找证人作伪证,多次剪断供电线路,挖断自来水管,防水泡房,拆院子围墙,在我家围墙上写上“钉子户”等各种非法手段,只要不签字永无宁日。国家制定的法律成了政府吓唬老百姓的工具,到处张贴“依法强制征收损失巨大”目的是让百姓看不到希望,政府一边协商,一边操作进行所谓的“依法强拆”目的就是让实物尽快灭失,达到侵占百姓利益的目的。2013年4月9号,出动警察政府人员几十人,强行剪断门锁,把人带走,人昏到在地无人问津,房子强拆后,只给安排黑墙黑地的房屋临时居住,赔偿款至今分文没给。 特此申请关注弱势群体老百姓,让百姓看到希望,给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谢谢 2015,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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