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两年一次。小型号、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检验周期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2003年9月1日后新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按24个月签注(如2003年9月报牌,有效期签注到2005年9月),达到6年后则按12个月签注。而2003年9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小于5年的(即1998年9月2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从初登日 展开
2010-10-29 20: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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