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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这个房屋归属权问题?

李四将房屋卖给王五,并签订合同,没有付款,约定次日去过户登记,第二天王五生病住院,一住就是数月。期间,李四将房子高价卖给张三,并付款登记。王五出院后,要求李四交付房屋并登记。房屋应该归属于谁?
quqian7|2015-02-12 12: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angting15

房屋归后面的张三,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发生变动,这是公信原则的要求。至于合同只产生债权效力,张三可以依据签订的合同追究李四违约责任。
2015-02-12 13:02
来自北京市

孟竹

归张三。另外建议以后用A、B、C指代。 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涉及物权和合同的冲突。判断不动产的归属要看谁“登记在先”,所以本案中后签约的张三取得房屋。李四对王五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有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可能索赔,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比如多长时间内需要付款,违约金如何计算。如果王五能证明李四和张三恶意串通,有可能使其合同无效,但在实务中非常困难,张三一定会咬定其毫不知情 展开
2015-02-12 12:46
来自北京市

teammilly

如果仅仅是房屋归属权的话,只要无证据证明李四和张三恶意串通,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且张三是善意取得,房屋归张三所有。至于李四和王五之间只是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已于房屋所有权无实质影响。
2015-02-12 12:42
来自北京市

西北安全联盟

房屋买卖合同对于付款日期是明文约定的。如在约定日期前未能缴纳费用的,则需要支付滞纳金,在标准房屋买卖合同中,滞纳金高达每日1%的房价,对的,你没看错,如果晚了100天没给房款,那么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是缴纳100%的滞纳金。 所以你的问题不是问题,一般不会发生你说的情况。
2015-02-12 12:32
来自北京市

江南山庄

问题仅在于与王五的合同是否生效? 如果合同生效,那么在法律上此房已归王五所有,李四无权将其再转让给张三。 如果合同未生效,例如合同的中止条款中规定了付款、过户等条件的期限,由于过期而使合同失效,那么与王五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房子将归张三所有。
2015-02-12 12: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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