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白云区隆康花园的一套房产,并于2007年6月1日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我当时给了卖方1万元定金,还给了中介公司5000元中介费。我原计划7月初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突然告知他们夫妻准备离婚,房子暂时不能卖了,但表示事情解决后还卖给我。几个月过后,卖方又说他们夫妻间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 展开
2007年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白云区隆康花园的一套房产,并于2007年6月1日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我当时给了卖方1万元定金,还给了中介公司5000元中介费。我原计划7月初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突然告知他们夫妻准备离婚,房子暂时不能卖了,但表示事情解决后还卖给我。几个月过后,卖方又说他们夫妻间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完,最后将1万元定金退给了我。而在此期间,该中介公司一直没跟我联系,我把卖方情况告诉中介公司后,他们也没有任何答复。中介公司的态度让我很失望。我想问,我能要回我的中介费吗?而且,当时和卖方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如果卖方违约要支付我方缴纳的中介费、并赔偿违约金,请问我应该怎样索回这些费用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