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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临时要搬走,离合同到期还有7天时间。房东以未提前30天告知扣押金。

应该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合同注明乙方继续承租的,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有说30日内提出不续租要扣押金。请问房东扣走我的押金合理吗
月牙廊|2015-01-26 12: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赵嘉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个是不合理的。押金是针对于咱这边的一个租不够时间,或者说是物业费拖欠等,只要不是提前退租,房屋没有损坏,没有费用拖欠,是不能扣押金的,主要还是看合同上的补充条款。
2015-01-28 17:19
来自北京市

198866chanchan

一般来说不太合理,要看您合同怎么写的,
2015-01-27 15: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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