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公租房,租赁合同是我妈的名子,由于拆迁,我妈不想再回购安置房了,就在拆迁办公室和多人的见证
我给了我妈回购安置款的一大半,回购安置权是不是要当遗产,放弃此房的一切权利回购安置房的权利也给我,请问,上面写明了,我妈写了一封协议给我,我妈不巧也刚去世,我妈拿到钱,此房的回购安置权是不是归我,交给了拆迁办保存,协议书写好以后当场签字按了手印,做回购房改名用,此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现房子可以安置回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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