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之前的承租人是我姥姥,但是在2000年的时候,姥姥就去世了,之后承租人就没有变更.我姥姥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现在我大舅居住在外地,不参与此次拆迁,就剩我妈和我三姨,二姨参与拆迁.此房的产权在房管所. 我二姨,三姨及他们的子女(均为结婚)的户口都在此.我,我小孩,我二哥,我大哥的户口也在此,我妈的户口不在这.户口本有三个... 展开
此房之前的承租人是我姥姥,但是在2000年的时候,姥姥就去世了,之后承租人就没有变更.我姥姥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现在我大舅居住在外地,不参与此次拆迁,就剩我妈和我三姨,二姨参与拆迁.此房的产权在房管所. 我二姨,三姨及他们的子女(均为结婚)的户口都在此.我,我小孩,我二哥,我大哥的户口也在此,我妈的户口不在这.户口本有三个,分别是我二姨,户主是我二姨,我三姨,户主是三姨,和我大哥,户主是我大哥.我大哥在此常住,其他人均不在此处住.现在房子要拆迁,大家对拆迁款的分配不能达到统一. 1. 二姨和三姨的意见是和我妈三个人共同平分拆迁款,没有我哥的事.他们说这个是我姥姥的房子,拆迁款属于遗产,应该平分,我哥属于隔辈人,没有资格分.但是我哥是常住人口,拆迁时,如果承租人已经故去,是不是会优先考虑常驻人口?还有如果我们同意她们的意见,那会不会因为我妈的户口没在那,到时候分不到钱,都由我二姨,三姨分走? 2.如果我们家就拆迁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又没有办法推举一个人和拆迁办的交涉拆迁事宜,那么拆迁办的人给我们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政府给常住户,即我哥,找一处周转房,然后再补偿一笔拆迁款,到时候怎么分配这笔钱,我们再自己打官司去解决.这个意见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最终由法院裁判,分了这笔补偿款后,那我哥的那个安置房是不是就要被政府收回呢?那到时候我哥就没房住了. 3.我们自己家想得解决方案是由我哥作为代表和拆迁办交涉,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拆迁办补偿的是房子,那么我哥肯定占一套,因为他在那常住.其他的剩余补偿,不管是房子还是现金,都由我姥姥的三个女儿平均分配.不知道这种方案是否可行.请高人就这萨那个问题详细解答一下,多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