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拆迁时发生纠纷
家里兄弟三个,老大自己在外边住,老二老三住在一个院子里,老二老三每人一间北房一间南房,还有一个西房是老大的,但因为老大在外边还有房子,所以这间西房一直没人住,后来老大家里盖房子,老三去帮忙干了一个月,老大为表感激,就把那间西房赠予老三(赠予后没有立字据,但老大一家人都不否认以前说过赠予的事实),老三就盖起了新房,二十年后老二... 展开
家里兄弟三个,老大自己在外边住,老二老三住在一个院子里,老二老三每人一间北房一间南房,还有一个西房是老大的,但因为老大在外边还有房子,所以这间西房一直没人住,后来老大家里盖房子,老三去帮忙干了一个月,老大为表感激,就把那间西房赠予老三(赠予后没有立字据,但老大一家人都不否认以前说过赠予的事实),老三就盖起了新房,二十年后老二老三的房子要拆迁,此时老大已去世,老大的妻子和儿子又回来所要原来赠予老三的房子的拆迁款。期间兄弟三人的老母亲一直由老二老三照顾,老大没有支付抚养费,老母亲在拆迁的六年前去世,没有遗嘱。老二老三的房子是老人留下的,但土地证上边写的是老三的名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呢?老大的儿子和妻子索要拆迁款是否和法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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