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亲水湾3、4号楼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于2010年10月10日收取欲购房客户诚意金20000元,而且交款时签的协议是购买车库诚意金,对于客户所选的房屋只是一个购买申请。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找开发商退回20000元诚意金,开发商是否有欺骗行为。希望认购了该楼盘的铜梁客户积极参与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活动,同时如有一样的购房... 展开
铜梁县亲水湾3、4号楼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于2010年10月10日收取欲购房客户诚意金20000元,而且交款时签的协议是购买车库诚意金,对于客户所选的房屋只是一个购买申请。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找开发商退回20000元诚意金,开发商是否有欺骗行为。希望认购了该楼盘的铜梁客户积极参与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活动,同时如有一样的购房者请详细介绍一下现在该楼盘的情况。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