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朋友A给朋友B办理贷款,具体情况是他们俩谈的,朋友B给了朋友A六百块钱好处费,贷了十万,在农村信用社朋友A只办理了贷款申请,复印了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并没有单位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原以为缺少单位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办理不出贷款,银行说缺少两项属于手续不全。可朋友B利用与银行上级的关系一天之内在朋友A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贷款取出... 展开
我介绍朋友A给朋友B办理贷款,具体情况是他们俩谈的,朋友B给了朋友A六百块钱好处费,贷了十万,在农村信用社朋友A只办理了贷款申请,复印了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并没有单位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原以为缺少单位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办理不出贷款,银行说缺少两项属于手续不全。可朋友B利用与银行上级的关系一天之内在朋友A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贷款取出,不在露面,两天后朋友A去银行拿回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手续但银行告知钱以被朋友B提走。只有朋友A还上贷款才能退回复印件。请问朋友A应该怎么做,是我介绍他们认识的,我要付什么责任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