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约未到期,房东因自己要入住,提前1个月解除合约,是否算违约
租房合约为1年,目前还未到期还有8个月,房东以自己名义要搬回,提前一个月告知要求搬回。要租房者搬出。合约中有规定房东无正当理由终止协议(正当理由见民法通则),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需支付1个月房租)房东提前解除合约是否算违约啊?自己搬回是否算正当理由,提前一个月是否就可以免承担违约责任?请各位大侠帮忙。万分感谢~~~~
其他答案
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可以的,而且这种问题,就算房东不合法,他是本地人,你要按法律走也的时间跟经历,到头来还是你亏哦。早点找房子去吧。本人有过同样经历哦
2010-10-06 0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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