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县城里的老房子,准建证批了170个平方.我和叔叔一起盖的一层两户.盖下来是510个平方.面积超出.邻居家告综合执法局没有监督到位.批准见证时候没有找四邻签字.造成他的房子裂缝(他家房子两层砖砌无圈梁柱子.88年建.裂缝很小长度大概0.5米宽度1毫米.是不是因为我家盖房子引起的还不知道).城建局建议我们和解或者拆除超出... 展开
我爷爷在县城里的老房子,准建证批了170个平方.我和叔叔一起盖的一层两户.盖下来是510个平方.面积超出.邻居家告综合执法局没有监督到位.批准见证时候没有找四邻签字.造成他的房子裂缝(他家房子两层砖砌无圈梁柱子.88年建.裂缝很小长度大概0.5米宽度1毫米.是不是因为我家盖房子引起的还不知道).城建局建议我们和解或者拆除超出房屋(交罚款也可以.3万),邻居提出条件是给他3万、他就不追究了。请问大家.1、他的房子是否超过正常使用年限.他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2、我们如果赔偿他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还要缴纳超盖的罚款.如果我们把罚款交上,邻居家的裂缝应该怎样赔偿?3、还有准建证是我爷爷的名字.土地证也是我爷爷的名字.我和叔叔想把土地证分成两个各自写上名字可否?我爷爷五个儿子其余三个在外地,我爷爷说房子是我叔叔和我爸的.请懂得的大神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