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住房,父亲的份额遗嘱给我,母亲的份额遗嘱给我哥哥。但是当时房子购入时,房款100万,是由我全资购买,因为当时父母双方各自立的遗嘱是把房子都给我的。因此父母说既然房子都给你,那么房款也由我出资。后来父亲去世,我哥哥就做我母亲工作,背着我带我母亲去改了遗嘱,把母亲的份额改成给我哥哥。现在母亲也去世了,我哥哥就要分割房... 展开
我父母有一套住房,父亲的份额遗嘱给我,母亲的份额遗嘱给我哥哥。但是当时房子购入时,房款100万,是由我全资购买,因为当时父母双方各自立的遗嘱是把房子都给我的。因此父母说既然房子都给你,那么房款也由我出资。后来父亲去世,我哥哥就做我母亲工作,背着我带我母亲去改了遗嘱,把母亲的份额改成给我哥哥。现在母亲也去世了,我哥哥就要分割房产,我也同意,并准备我哥哥的份额由我付现金给他。现在房子评估价是300万。那么我付多少给我哥哥,产生了歧义。我认为,应该300万一人一半,各得150万,然后我哥哥应该给我当初我付的购房款100万,我只需付给我哥哥150-100万=50万。而我哥哥认为,房子一半归我的,因此他只能给我妈妈那一半,也就是说,是300万/2=150万,我应该付给他150万,然后扣除我当初的购房款100万的一半,也就是50万,这样我应该付给他100万。我认为,他是把收益和成本混在一起了,300万是包含很大的增值部分,而我当初付的100万是房子的成本,现在他把增值以后的房价来冲抵当初我付的成本,这等于是从我的增值收益中切去了一块。反过来说,如果我不要房子,由我哥哥向我买,那么,应该300万/2=150万,我哥哥应该给我150万,还要给我当初我的购房款100万,总共应该给我250万,对吗?而我哥哥认为,他应该给我购房款50万就可以了。这样不就变成了我当初付了100万,而我哥哥当初一分钱也没有付,而现在却要从我的购房款里再切去50万,这合理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