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为共有业主,但只做了预售登记并未办产权证,因另两人退出该怎样办过户,是否不用付过户税
三人产权各占1/3(本人不是贷款人,只是共同业主),于2003年7月购房,只做了预售登记未办产权证,因另两人无力还贷款,私下协议此房归我,负责还款及补偿对方.但开发商说要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这样一来就要再交过户费4%,不知是否是这样,望指教! 如一定要交,可否有别的办法? 我与其他两人可否公证解决,多谢!
其他答案
该情况应该属于开发商已经把办理产权的相关手续递交土地局。这种情况下只能办理正常过户。也就是说,你需要交纳整套房产2/3的税费,然后在银行走一个转按揭手续。希望永绝后患的唯一途径就是过户。此外,你没有时间办理的话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一个可靠的人代为办理。但是注意,委托权限只是代为办理产权过户事宜,不要委托处置权哦。
2007-07-15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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