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代理房屋售卖官司中,我是否属于善意第三方
我家的房子当时是房主弟弟售卖的,房主本人在新加坡,当时通过中介售卖,我们按时缴纳了首付100万,房屋合同总价为210万。当时签字的时候是由她弟弟代为办理,并且房屋首付款项转至她弟弟名下。由于房子房本还没有办理下来,我们通过我爱我家进行购买,他们保证对方的手续完整。后来在出具手续证明时,她弟弟出具了经过公证的房屋办理入住及房屋... 展开
我家的房子当时是房主弟弟售卖的,房主本人在新加坡,当时通过中介售卖,我们按时缴纳了首付100万,房屋合同总价为210万。当时签字的时候是由她弟弟代为办理,并且房屋首付款项转至她弟弟名下。由于房子房本还没有办理下来,我们通过我爱我家进行购买,他们保证对方的手续完整。后来在出具手续证明时,她弟弟出具了经过公证的房屋办理入住及房屋房本手续,而委托代理的房屋售卖是一份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我们入住已经一年半,现在房主回国要求涨价,我们不同意于是上诉,经过一审,由于我们当时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效力时间还未到,一审驳回。但是双方在法院都已经确认了合同的有效性。现在她想单独上诉打合同无效,说所有签订的售房合同没有效力,请问这样我属于善意第三方吗?我们这个官司还有什么后续的问题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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