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的土地房所有证,现在产权如何归属
情况如下:现有一张1950年的农村土地房所有证(土改后的),上有夫妻一子二女(子女三人仍在世)共五人的名字。而实际当时还有一养子(排行老大),但养子名字并未列在证上。后夫妻过逝后(无书面遗嘱),两女儿已外嫁,所有证上的三处房产实际一直是由养子和亲生子共同拥有(三间房产相连,兄弟各左右一间,中间的两人共有),维持这种现状已四十... 展开
情况如下:现有一张1950年的农村土地房所有证(土改后的),上有夫妻一子二女(子女三人仍在世)共五人的名字。而实际当时还有一养子(排行老大),但养子名字并未列在证上。后夫妻过逝后(无书面遗嘱),两女儿已外嫁,所有证上的三处房产实际一直是由养子和亲生子共同拥有(三间房产相连,兄弟各左右一间,中间的两人共有),维持这种现状已四十余年。其中养子过逝多年,养子的房屋归属其一女儿所有,中间的房屋仍保持共有。而今,双方所共同拥有的中间这处房产被折迁,亲生子的子女以1950年的房产证上无养子名字为由,要求获得所有补偿款。是否合理?按说所有证上虽没有养子的名字,但养子也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部分财产。且四五十年来,双方也确实是共同平分房产也无异议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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