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群盛共和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是10年三月份签的合同,10年6月28日交房的.税率收取的是2%(来自合肥力高共和城小区)
我在群盛共和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是10年三月份签的合同,10年6月28日交房的.税率收取的是2%,交房时办理的手续中有一项房产契税的他们按照的税率是2%收取的,请问,现在的房产契税国家不是规定只收取1%吗,还是现在又变动?请知道的给以说明现在是不是又变成2%,或者不是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去要回多收的1%,谢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