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20间门面房,并打算出售,我得到消息后决定购买其中的5间,双方按5间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定比例先交了一部分房款,剩下部分约定土地证(农村只办了土地证)办好后再支付。土地证办好后,我又想多要2间房子,朋友也同意,我就把5间房剩下的尾款又加上2间房的房钱给了朋友,并让对方尽快办理土地证转移。多买的2间... 展开
一个朋友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20间门面房,并打算出售,我得到消息后决定购买其中的5间,双方按5间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定比例先交了一部分房款,剩下部分约定土地证(农村只办了土地证)办好后再支付。土地证办好后,我又想多要2间房子,朋友也同意,我就把5间房剩下的尾款又加上2间房的房钱给了朋友,并让对方尽快办理土地证转移。多买的2间房没有再签合同。房子交付的时候,朋友先给了我之前看好的5间房的钥匙,剩下的2间因为被朋友自己用着,就没有催着他们搬。结果这样一拖就拖下去了,到现在过去快两年了,还是拿不上那2间房子,找朋友要,刚开始时还说各种理由,后来直接不承认了,说只有5间房是我的。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多给的钱,(最后一次给钱的时候,收据上只写了收到我房屋建筑钱)算不算购买了房子?听说欠钱的诉讼期只有2年,我还能追回房子或者钱吗?着急,拜托各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