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租赁了一个转让的店铺,转让费(房屋装修10万,当年房租2万,货物2万)14万,事后发现转让人(二房东)未经房东同意,并且和我签订的转让合同与他们的原租赁合同出入较大,具体如下:1。租赁时间,原合同是租期3年,3年后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如房东同意也可续租(如房东不续租,装修损失很大),新合同是我们签合同到房屋拆迁等情况出... 展开
今年初我租赁了一个转让的店铺,转让费(房屋装修10万,当年房租2万,货物2万)14万,事后发现转让人(二房东)未经房东同意,并且和我签订的转让合同与他们的原租赁合同出入较大,具体如下:1。租赁时间,原合同是租期3年,3年后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如房东同意也可续租(如房东不续租,装修损失很大),新合同是我们签合同到房屋拆迁等情况出现为止,一年房租调整一次,年底支付房租,房内装修属于我的财产。2。该房是他们去年十月底签订合同,所以今年十月底我要交房租,并非和我签订的年底交房租。而此前我并不知情,时候才看到原合同。现在,房东说要和我直接签订合同,按照原合同签订,但我的利益损失很大。房屋租期只剩2年,如房东不续租,我的10w装修费就没了,我今年只干了半年多,连装修费都挣不过来,所以不同意房东的要求。最后三方商议,我继续和二房东交房租,按照新合同执行,二房东继续和房东签订合同,请问我这样做有什么风险?或者我现在如果不想做了,去二房东那里退房会得到什么?要是我继续交房租给二房东,以后会有什么隐患?谢谢您的帮助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