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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买房的时候都说房屋是个人永久产权,什么时候都叫喊‘房屋70年产权’啦?这个叫法太奇怪!要改!

我的产证上’土地使用期限‘是空白的,你们近几年买的呢?只要房屋是个人永久产权,属于私人财产,土地再怎样,我觉得任何人不能无偿收回你的房屋。现在的舆论宣传太用心险恶!不能再称呼房屋70年产权!
海河-渤海|2013-09-17 2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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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竑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您好!所谓的70年产权,是指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我国国土所有制分为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商品住宅用地是以租赁的形式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70年指的是商品住宅用地租用年限。70年后,如果国家对此土地没有重新规划,你仍然可以使用,但是得向国家另行交纳土地使用费了。
2013-09-18 01: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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