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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税问题

听说现在的新规定说在买房后再卖房时想抵税,只能是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处住房,这一处住房包括公产方吗?还是只是指的商品房?
老老学究|2007-07-08 19:06

其他答案

风在吹起

咿哒;你好! 关于抵税的问题 ,国家是这样规定的: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 展开
2007-07-08 19:11
来自北京市

围棋九段

卖房缴个税三项优惠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已购公房,应纳税所得额是售房款减去住房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向 展开
2007-07-08 19:11
来自北京市

糖_急不得

你所说的“抵税”指的是“房产交付使用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上市出售时可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包括了家庭成员名下的任何房产类型。但是现在监管并不十分严格。
2007-07-08 19: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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