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信息: 农村宅基地房屋,老房子原60平方,房产证是老人名字,其中老房子30平方已过户给大儿子做婚房,留下30平方房屋房产证仍是老人名字,老人跟小儿子一个户口本。小儿子结婚后作为倒插门一直跟丈母娘居住,后来因住房紧张,老人同意将自己剩下30平方给小儿子使用,小儿子于是通过房产审批,在30平方基础上总共批得80平方用于改造,... 展开
房屋信息: 农村宅基地房屋,老房子原60平方,房产证是老人名字,其中老房子30平方已过户给大儿子做婚房,留下30平方房屋房产证仍是老人名字,老人跟小儿子一个户口本。小儿子结婚后作为倒插门一直跟丈母娘居住,后来因住房紧张,老人同意将自己剩下30平方给小儿子使用,小儿子于是通过房产审批,在30平方基础上总共批得80平方用于改造,并将老人留给自己的30平方老房子翻造成80平方的洋房,供老人与其子女居住,但是因房产证办理问题,翻造的洋房无房产证,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一直是老人名字。后因拆迁问题,大儿子提出小儿子家的洋房因为是老人名字,(老人已故,没留下任何遗嘱)所以自己也应该享受所有拆迁补偿的一半分配额 该洋房除了宅基地使用人是已故老人外,其余一切费用都与老人无关,建造装修办证等所有费用都是由小儿子一人承担所以想问一下,对于这种情况小儿子该如何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利益,拒绝对方的无理要求,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