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吧!!!!!
我在北京有一套房子,今年4月卖的 但是因为当时没有房产证而没有过户,当时卖67万,合同上写52万房款,15万装修款。其实房子是没装修的,买主想逃税的。买主当时只给了10万定金,这段时间房产证下来了,但是房子已经升值到100万左右了。可是合同原件我却丢了。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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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翠平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8830831034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1、是担心你因为丢了合同原件怕买主不按照52+15万付你房款?这好办,买主应该也有一份原件在手嘛,可以依他的这份合同来办理手续,他想从中再做手脚的事应该不可能,更何况照现在的房价是他反过来会更担心你这边扯皮。 2、是你这边想根据现在的房价想变更合同? 既然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就要照合同办事,除非买家自己愿意再补点钱,或者你愿意付出10+10万的违约金,可冲抵双方新商定的房价。
2013-08-14 21: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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