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求解!!
本人委托的代签人为本人与承租方于2012年年底签订为时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承租方的押金目前本人房屋已经出售,房款已收但暂未过户房屋买家同意将房屋租赁时间延长到今年年底,而不是本人当初所签的2014年年底承租方擅自在房屋内增加隔墙,而且是在增加后通知本人亲属,而非本人条件就这么多,因为房屋易主所以当初本人与承租方签订为期... 展开
本人委托的代签人为本人与承租方于2012年年底签订为时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承租方的押金目前本人房屋已经出售,房款已收但暂未过户房屋买家同意将房屋租赁时间延长到今年年底,而不是本人当初所签的2014年年底承租方擅自在房屋内增加隔墙,而且是在增加后通知本人亲属,而非本人条件就这么多,因为房屋易主所以当初本人与承租方签订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生效,所以目前承租方要求本人对其进行一个月租金为额度的赔偿。但本人已经提前半年告知承租方无法进行原先合同中两年的租赁,只能进行一年,是否应该对其赔偿?租金是一个月一个月收的,且合同中有写擅自改造房屋及格局出租房有权取消合同并且没收承租方押金?请问各位此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收起
短信之恋|2013-08-07 10:0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