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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卖房后又购房的税收问题,请教

本人为了买房子,去年十月把房子卖了(自家住房达到五年以上),二个月后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考虑到各种因素,选了这套二手房,现在刚好到了五年期限),本人想过户,问了下房管局,听说税收又上涨了? 像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108号文规定,对两类二手房产交易仍给予免税优惠的条件? 本人现在房子面积大约133平方米.买房子税收过户这些钱均由... 展开
金滴6|2007-07-05 20:16

其他答案

超级小兔儿

你的价钱是多少.首先你在一年内买卖能免交一个个人所得税.你还要交的就是契税就是你总房价的百分之一点五.在加一个印花税你总房价的千分之一(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外加一个工本费八十元.就这些税费.
2007-07-05 20:21
来自北京市

kiss诱惑

真实买房者:你好! 一年内买卖能免交个人所得税 ,你可以持现在买房的依据,退回卖房的个人所得税。买方出所有税费:根据原来房产的性质不同,分别为:经济适用房: 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 展开
2007-07-05 20: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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