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离婚后,这套房子产权给女儿,女儿由我抚养,贷款也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的,那她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吗?

还有我已经补偿她几万元,
阿彪07|2013-06-27 16:29

其他答案

吴石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要相信口头上的约定,法院的财产判决,,如果表明房子是判给你女儿的那就,带上判决书去房管局进行过户,等到孩子满18周岁了,她有绝对的房屋处置权
2013-07-30 18:45
来自北京市

徐欣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你的意思是离婚协议上房产判给女儿了吧?如果是这样,拿着离婚协议去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完成后就可以任由你女儿处理了
2013-07-08 12:12
来自北京市

shouer7672

她有呢,使用权和出售权是不一样的
2013-07-07 10:08
来自北京市

ruanxiujuan521

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谁就有使用权,口头上的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现在把房子过户到您女儿的名下就可以了,您女儿满址八周岁就有处置这套房子的权力了。
2013-07-05 13:15
来自北京市

王艳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你的意思是离婚协议上房产判给女儿了吧?如果是这样,拿着离婚协议去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完成后就可以任由你女儿处理了。
2013-07-04 22:44
来自北京市

福尔龙

当然有啊
2013-07-01 22:03
来自北京市

张晓明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没有,你是监护人,房子归你管,女儿年满18周岁,有女儿处置就可以
2013-06-30 10:25
来自北京市

吴惠婷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房屋的使用权很难用口头定义。若是没有法律契约,房屋的使用权应该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应该依照房产证上的名字。
2013-06-28 16:14
来自北京市

汤明席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看清楚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房产的使用权和处理权,口头上的承诺,复杂的人情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013-06-27 18:0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