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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老房子拆迁,继母要求办房产证加她的名字

继母之前也有房子,没有和我父亲商量就卖了,卖了之后给她儿子买了房子。现在继母说父亲百年以后她没地方住,要求加她的名字,继承权还是我来继承。我想问的是如果房产证写了她的名字,我们去公证说房子我是唯一继承人,这样以后她能和我争房子吗?她私自拿父亲的证件去办理房产手续能办的了吗?母亲当年尽身出户,老房子来的实属不易,真的不想落到继... 展开
孔雀河畔|2013-08-09 08: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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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应该是父亲再婚时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你父亲个人所有,和你继母无关!但是~~一旦把你继母名字写在房产证上,那么~就视作把一半或是协议好的份额房产赠与了她。一旦你父亲归去,她先拥有一半房产,再和你以及你的兄弟姊妹以及你的爷奶,来平均分配你爹名下那一半房产。另外她的孩子,就是你爹的继子继女,也是参与和你平分的!!她私自拿着你爹房产证件应该办理不成,需要你们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到场签字才可以。
2013-08-09 08: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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