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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我是房东,因为不是什么专业租房的,昨天和一租客签了一合同,因为他说刚开始工作没多少钱,所以我备注写:"第一月按押一付一,第二月起押一付三"。就这句话别人说有问题,到时候租客可以说他交了两个月的押金(我写的只是付款方式并没收两次押金呢),请教高手指点。
纽森家族|2013-08-09 11: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王晓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需要住的话当然要买啦。租房也不划算啊,而且麻烦。
2014-10-22 09:32
来自北京市

马雪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查查房子的好坏哦,比如一些厨房的一些这个防漏是不是处理的很好哦。仔细的检查一片就可以了。
2014-08-27 12:37
来自北京市

相思好比小蚯蚓

这条备注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第一个月他要交给你一个月的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第二个月他又要交给你一个月的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所以第二个月,你会总共收到两个月的押金和合计四个月的租金。不过也不必担心,这只是合同约定,如果他没交,你也没收到,就是对方未履行交押金的义务。交押金时,一般房东都会出具押金收据的嘛。不是说合同上要交,他就一定交给你了,要看是否切实履行了合约。如果他说交了两个月押金,要你退还,那你 展开
2013-08-09 12: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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