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买房,男方出钱,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是否可视为男方将一半房产赠与女方?
两人无婚姻关系,现男方死亡,其子女继承遗产,问买房时谁出钱,意思是质疑女方名下的产权份额。请问是否不论当初由谁付款,只要产证上有名字且没有其它约定,就一定默认为两人各占百分之五十?子女只有权继承男方名下的份额,而女方名下的一半是受保护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到女方的百分之五十?
其他答案
那是双方财产,和股份制一样,各占50%。特殊情况影响到女方的50%也有例如女方未经过男方或者另外50%房产持有者同意与协商,擅自变卖房屋、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等等行为
2013-08-09 09: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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