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房子是爷爷奶奶和我爸爸共同建的。爷爷奶奶都死了十多年了,他们死后房子由我爸妈继承。现在爸...
我家的老房子是爷爷奶奶和我爸爸共同建的。爷爷奶奶都死了十多年了,他们死后房子由我爸妈继承。现在爸妈也离开我几年了,房子由我继承。我办了房屋拆迁有一笔补偿款,现在爷爷的几个女儿回来分钱,说房子是她们父母留下来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她们合法吗
其他答案
杨铠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031616117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如果你这样的话,肯定按过户计算。建议:让你姑姑赠予给你爸爸,然后再让你爸爸赠予给你,每次赠予费用大约80到200元之间,这样最省钱。按理说,即使赠予也要缴纳契税,但我们这里减免,你问问详细情况。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你父亲作为房产共有人,本身占有33%的产权,剩下的67%份额在无遗嘱情况下,由你爷爷的 展开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你父亲作为房产共有人,本身占有33%的产权,剩下的67%份额在无遗嘱情况下,由你爷爷的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