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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本人在县城有一祖屋,(老房子)在繁华地段,手续很全,现在房产公司想买了,一共有300多平米,是这样子的,这个祖屋是我太公(以前国民党的一个师长撤退台湾时留下的,他有2个老婆带走一个老婆)房产登记的名字是我太婆,爷爷,还有我爷爷的弟弟的名字,现在我太婆和我爷爷去世了,就剩我奶奶和我爷爷的弟弟在世了,作为我们后人该怎么搞这个事?... 展开
dwb_lps|2013-08-12 09: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276699315

那还不简单你不要说你住多久不就好了
2014-11-26 22:34
来自北京市

奶娘娱乐

答复楼主:这个产权需要进行继承公证,过户后可以卖给房产公司,分配利益产权当时是三个人的,太婆、爷爷、小爷爷,默认各三分之一1,如果太婆去世后,第一序列继承人可以继承太婆的三分之一,包括太婆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涉及的有两个爷爷,以及太婆的老公(这个很麻烦)我们先假设太婆的老公不在世,也没有其他子女,那这样就爷爷和小爷爷是继承人太婆死后是爷爷和小爷爷各50%的产权,太婆的部分 均分了2,爷爷死后,爷爷的 展开
2013-08-12 10: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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